某大学应用中文系李姓主任出轨同校洪姓女教授,李男妻子杨女愤而提告小三赔偿200万元。 未料,法院审理后出现戏剧性转折,不仅判决元配败诉,更直接挑战现行司法实务见解,明确指出“我国法律根本没有配偶权”的概念,引发外界关注。
高雄杨姓女老师表示,她与李男结缡多年,膝下育有一子,原本家庭和乐融融,然而,李男在2018年指导歌仔戏期间,竟与同为指导的洪姓女子发展出暧昧关系,不仅在台南秘密买房当作偷情住所,更坦承肉体出轨。
面对婚姻危机,杨女曾试图挽回,但李男最终还是在2020年搬去与洪女同居,甚至一同开设课程、撰写剧评,让杨女身心俱疲,确诊忧郁症,最终选择诉诸法律,请求损害赔偿。 杨女在离婚诉讼中出示LINE对话纪录及李男自述外遇的诉状当证据,可是法官认为这些证据仅能显示夫妻关系生变,不足以直接认定洪女造成,法官甚至质疑李男在离婚诉讼中的自白可能只是为了想离婚才讲的权宜之词,证据力薄弱。
判决书还直接挑战现行司法见解,明确指出我国民法并不存在所谓的配偶权概念,法院实务自行创设这个概念,显然已超出司法权的范畴。 更进一步认为,目前的判决一方面使用“配偶权”这个名称,另一方面却引用民法第195条关于“身分法益”的规定,两者之间存在根本的逻辑矛盾。
判决书警告,如果允许用慰抚金来评估婚姻关系的质量,将产生物化人格问题,实质上助长用钱来评断感情价值。 因此,杨女基于配偶权提出的财产及非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无法核准。 本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