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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4日,加拿大安大略省(Ontario)高等法院做出裁决,要求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向参与集体诉讼的乘客支付总计1000万加元(约合730万美元)的赔偿金。这起集体诉讼源于对加拿大航空公司机票定价策略的指控,原告方声称该公司的定价策略存在不公正行为。
该集体诉讼由代表数千名在特定时间段内购买了加拿大航空公司机票的乘客的代表律师提起。诉讼指控加拿大航空公司在机票定价方面存在不合理的操作,导致乘客支付了过高的费用。具体来说,原告方指控加拿大航空公司利用其市场地位,人为抬高某些航线的机票价格,从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加拿大航空公司在某些情况下确实存在不合理的定价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因此,法院判决加拿大航空公司向参与集体诉讼的乘客支付1000万加元的赔偿金。这笔赔偿金将用于补偿那些因不合理机票价格而受到损失的乘客。
加拿大航空公司对此判决表示失望,并正在考虑上诉的可能性。该公司辩称其机票定价策略符合行业标准,并且没有证据表明存在任何不公正行为。然而,法院的判决表明,加拿大航空公司需要对其定价策略进行重新评估,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并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此案的结果对加拿大的航空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它表明,航空公司不能利用其市场地位随意定价,必须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同时,它也提醒消费者,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有关赔偿金的具体分配方案尚未公布。预计法院将指定一名赔偿管理人,负责处理赔偿金的分配事宜。参与集体诉讼的乘客可以通过相关渠道查询自己的赔偿资格和赔偿金额。